在職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在職情況收入的一種證明。什么情況下需要開在職證明:
1、考試,有的考試明確要求需要提交在職證明(如公務員考試,一級建筑師,中級會計師,助理工程師等),沒要求則不需要。
2、辦理貸款或信用卡之類的。
3、孩子留學。
4、出國簽證。
4、其他情形下需要證明非下崗職工身份時。
用什么理由讓單位開具在職證明,個人理解,只要是你確實在這個單位工作,與這個單位有勞動關系,你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以下幾種情況需要單位出具在職證明,單位應當為你出具:
1、辦理房屋按揭貸款銀行需要開具的
2、辦理考取相關資質證件,相關部門需要開具的
3、發表相關論文,文章,發表單位或平臺要求開具的
4、辦理其他合法事宜需要單位開具的
在職證明的注意事項:
1、在職證明要注意書寫格式,如果是跟旅行社走,可以跟他們索取范本格式。
2、開工作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
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4、有的國家還需要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除了擁有在職證明+執照副本,有的領事館還要進行電話回訪需要注意。
簡單的說,凡是代表公司對外聯系或開展辦理業務等等工作,應出具公司證明。對于個人來說應該是在對方需要公司出具證明時,公司應該提供相應的證明。工作證明是指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的一種證明文件,一般用于職稱評定、資格考試、工作收入證明等。其需要工作單位出具,并加蓋單位鮮章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