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木材是指已經完成原來使用功能后而被廢棄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來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業產出的加工剩余物,運輸業及包裝業產生的廢棄木質材料(如木質托盤、包裝箱板、集裝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園等地綠化過程中修剪樹木產生的枝丫材與灌木,房屋建筑與拆遷產生的廢舊木材(包括素面模板、實木模板及覆膜三聚氰胺水泥模板、廢舊門窗、地板、橫梁、樓板、扶梯、隔板等),家庭及辦公用木制品更新換代所產生的廢舊家具(如桌椅、床、書櫥、櫥柜、木沙發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經過防腐、阻燃處理的廢棄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鐵路用枕木及輸變壓電用電桿等。
廢舊實體木材主要包括廢舊家具、實木地板、門和窗戶的邊框、建筑工地上廢棄的建筑木方、實木托盤、實木包裝箱、房屋的檁條、梁、柱等。廢舊實體類木材占廢棄木質材料總量的2/3以上,其數量也相當可觀,由于這些木材仍然在力學強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著實體木材的性能,若對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產品附加值會更高。
但如果保管不當或在保管過程中不處理木材的端頭和表 面,容易產生開裂等質量問題。為了減少木材在保管過程中的質量損失,還要采取以下措施: 木材端封:由于木材端部的氣干速度較快,所有的木材在 儲存或干燥過程中都會發生某種程度的端裂。
若在造材或制材之后,立即以特質端部防裂漆將材端涂封,可防止端裂發生。材端涂封多用于高價值的木材以 求經濟。比重大的木材較容易發生端裂與劈裂,同時,干裂的程度會隨著木材直徑的增大而增大。有時需將半干木材的端裂部分切除再涂封。